因應COVID-19疫情來勢洶洶 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會延期召開

金管會於本月21日公告,公開發行公司(含上市櫃、興櫃及外國企業來台掛牌公司),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一律停止召開股東會。每年5~6月是股東會旺季,估查將有1,931家企業將受影響。

金管會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項規定,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於20日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要點如下:

1.公開發行公司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停止召開股東會。

2.配合股東會延期的措施,證券交易法規定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應於 6 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及處罰之規定停止適用。

3.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的開會日期預計延至1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舉行,實際的日期與地點應經公司董事會決議。

4.開會日15日前,依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寄發明信片或簡便郵件通知股東,並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得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5.股東會之前置作業皆按照原訂股東會作業規定期間進行至原訂開會日前1日,僅開會日延至7~8月。

  • 停止過戶期間,不須再延長。
  • 股東提案及董監事提名之相關程序,依原訂時程進行。
  •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應編製之委託書明細表,於原訂股東會開會5日前,送達公司或代辦股務機構。
  • 委託書及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股東表決權的統計驗證,仍依原訂作業程序進行。
  • 於原訂股東會開會前 1 日,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應將股東以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彙整編造統計表,於電子投票平台辦理公告。

6.應公告事項於後續股東會之實際召開日期辦理,出席之股數或受託之股數應彙整編制統計表並於股東會召開當日之會場明確揭示。

7.證交所、櫃買中心及集保公司等周邊單位應配合辦理轉函各公開發行公司延期股東會、擬定問答Q&A置於官網供外界查看,集保公司配置疑義諮詢窗口,提供各代理機構諮詢服務。

金管會呼籲,去年在所有公司、投資人與市場參與者,大家團結合作下,順利完成股東會之召開,惟目前面對疫情變化又適逢股東會旺季,防疫需靠大家的團結與配合,籲請資本市場所有參與者共體時艱,配合前揭公告措施,相關防疫資訊可直接上金管會證期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