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棋牌社棋藝社 臺北市不准商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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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為何即日起不准「棋牌社」登記?

由於臺北市警局屢屢大舉破獲以棋牌社作掩護的麻將賭場,加上臺北市議員強烈呼籲市政府不可忽視此類行為,臺北市政府即起公布不核准以棋牌社、棋藝社等名稱申請商業登記,並加強稽查現有的26家,欲以行政法令杜絕可能的非法事件發生。

現在仍有合法行號以「棋坊」、「棋社」、「棋牌」為名稱經營,但在臺北市政府跨局處討論之後已有了定案 ——杜絕非法為要,因此未來商業預查名稱不得有「棋牌社」、「棋藝社」,之後首都能以棋會友的場合只剩26處,對於以文化之都自詡的台北市做出的行政命令讓人瞠目結舌,以合法掩護非法是社會犯罪常見的方式,其中透露出的是行政機關的平行連結不足,市政府卻用影響人民言論自由的方式作為防微杜漸的手段,如此做法是否有防治的意義與價值,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留待後續觀察治安變化是否有所轉好。

臺北市合法經營的棋牌社儘速辦理變更

細查棋坊、棋社為名的商業行號皆會登記「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下的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早期申請的商業則可能填寫「提供顧客下棋」,再註記形同切結的「不得有賭博行為」的文字,可是休閒活動場館業並非特許業務,也就是不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公司登記前先行許可通過的營利事業,經營休閒空間的營利事業也沒有法律規定須以「棋」為名,等同此種事業經營行為的主管機關僅有所在地的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至於商業登記法規定的營業項目「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係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因此可知,目前棋社、棋牌為名的商號從事休閒活動場館業是臺北市政府認定的合法場所。

但是,經營休閒活動場館業就一定要取名「棋社」?當然不是,如先前所述,此類營業行為並非特許業務,也沒有商業名稱取名的限制,只要是正當經營,自然不應受商業登記機關限制。目前在臺北市經營休閒活動場館業的公司就有2,600家以上,還不含獨資合夥經營的行號,依照新聞提到臺北市政府仍將「棋社」視為重點觀察對象,且不准未來的行號以棋牌社、棋藝社等名稱命名,本社建議仍經營中的業主辦理商業組織更名,追根究柢,合法經營、童叟無欺當然是營利事業長長久久的根本之道,不過,俗語說民不與官鬥,更改名稱也是一種符合時宜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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